To be beautiful means to be yourself. You don't need to be accepted by others. You need to accept yourself.

- Thích Nhất Hạ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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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西方道德思想的来源,可是到底在讲什么?

没被翻阅的《圣经》,数量超越世上任何书。这句话出自一位基督徒之口,给人的感觉便是了解《圣经》的人越来越少。但是,会有那么多本翻都没翻开过的《圣经》,是因为基督徒传教相当积极,印了太多《圣经》所致。据估计,《圣经》每年发行量约两千万本,《圣经》节录版的发放数量更有六亿本之多。整部《圣经》已翻译成约四百种语言,其中部分章节甚至已译成两千多种语言。大家看看这些数据就可以有个概念: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经授权的译本有六十种语言,而我在前一章提到莎翁作品已经翻译成“众多”语言,所谓“众多”大概是八十到一百一十八种之间。

在西方,《圣经》除了是基督教教义的来源,也是政治权威的源头、生活的准则,而精致文化及通俗文化中一些有力象征也取材自《圣经》。对部分人来说,《圣经》集结了珍贵的道德教诲,有些人则觉得《圣经》提供了许多史实。英国小说家劳伦斯把《圣经》形容成“伟大又混乱的小说”。毒舌的美国散文家门肯(H. L. Mencken)也说它是“世上最美的书”。但英国记者克里斯多夫· 希金斯的新书《上帝没什么了不起》里,描述《圣经》“让人口贩子、种族清洗、奴隶制度、聘金买妻、滥杀无辜等行为都有了正当理由”。自《圣经》出现以来,其影响人心、引发争议的程度,任何著作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我也发现,那些斤斤计较《圣经》字面意义的人,实践起来可是一点都不计较。“上帝花六天创造世界,不是为了让你讲这种话的。”我不过说了句无伤大雅的脏话,就有人这么告诫我。事情是这样的,那时我买了份贩卖机里的《旧金山纪事报》,然后去排队等着买北滩最好吃的法式烤吐司,嘴里才念个两句,就被一位长得像老牌女星莎莉·麦克林的女士训了一顿。真没料到在旧金山会碰到这种事(其实就算不是在旧金山我也料不到)。我可不太习惯被这么当作俗人一枚,让人用上帝的名义指责一番。然而,这类事情纵使不常直接发生在自己身上,其实也是见怪不怪。

美国有个基督教研究调查机构巴纳研究小组(Barna Group),成立宗旨是透过提供各种信息和资源“促进美国宗教心灵的改革”。这个研究小组2007 年的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美国人真的相信宇宙是上帝于六天内所创造,同样也有过半数的受访民众相信摩西将红海一分为二、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并于下葬后死而复生。如此照字面来解读《圣经》,极端一点还可能接受世界是平的、地底下有四根柱子支撑,以及太阳绕地球转。

我刚才提到《圣经》都是用单数(the Bible),但其实《圣经》不完全是一本书,而是集结了许多作者(是凡人不是神)写的书,写作历时约一千五百年,用的素材相当广泛,犹太人原先称之为“卷”(the Scrolls),基督徒则称作“书”(the Books)。谈这些可是一点都不琐碎,因为哪些书属于希伯来《圣经》(《旧约》),哪些该属于基督教《圣经》(《新约》),长期以来饱受争论。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姑且视《圣经》为已固定下来的文本, 并且用单数表示。而且对信徒来说,《圣经》的独“一”性可是具有教义上的深意。《圣经》以单册存在,意味着教导的可靠、一致,仅此一家别无分号。它是基督教的宪法、上帝的话语。

基督徒从《圣经》推衍出一套道德规范。对非基督徒来说, 一旦和基督徒聊到同性恋、正义、堕胎和自然史等主题,他们凡事依循《圣经》教诲的倾向便突然变得很鲜明。《圣经》也有比较软性的教导。例如,《路加福音》里说道,在最小的事情上忠心,胜过处心积虑想做大事。《箴言》中则有不少像猜谜般引人遐思的观察,我最喜欢的一段如下:“我所测不透的奇妙有三样, 连我所不知道的共有四样,就是鹰在空中飞的道、蛇在石上爬的道、船在海中行的道、男女交合的道。”

批评《圣经》的人主张,《圣经》里的教导自相矛盾,而且让人更不舒服的是,还掺杂败德和堕落之事。的确,《圣经》中有明显的暴力场面。理查德· 道金斯1 所著的《上帝的迷思》(The God Delusion)中,举了一些相当骇人的例子:《士师记》有一段提到祭司的妾先遭强奸至死,随后还被祭司大切十二块。《创世记》中,天使指示罗德离开气数已尽的索多玛城,罗德为了不让当地民众染指天使,自愿交出两个仍保处女之身的女儿做交换。之后,他的女儿竟趁他酒醉之际和他上床。曾有个统计指出, 《圣经·旧约》包含了六百件左右的人类暴行,至于神的暴行更是那两倍之多。《圣经》作为一本道德教诲的出处,这些情节似乎格格不入。

然而,有些基督徒提供另一种看法。《圣经》之所以有这些骇人听闻的情节,是为了反映暴行有多普遍,借此让教徒看清自己栖身于怎样的世界。一旦了解到这个现实,才可以超越暴力,看清另一层意义:正因为明白世界上有邪恶,我们才会懂得珍惜善的事物。弥尔顿认为:“世上之所以有邪恶,是因仁慈的上帝希望受造之物能获得自由。”并说道:“一个命运被预定的木偶,是个无法犯罪的受造物,它的顺从不具任何道德上的意义;一个能自由选择的主体,身处于黑暗、危险、痛苦及罪孽的环境, 因为他是活的人,所以他的顺从才具有道德上的真实性。”所以《圣经》中那些野蛮故事,触及的是自由这个课题。基督徒同时力言,《圣经》里这些片段虽然残暴,却也不可或缺,如此才能滋养我们的心灵。他们并将焦点放在书中要人培养宽容、谦逊、仁慈等美德的教诲,突显《圣经》中提倡共享和相爱的理念,勉人要勤劳,同时提供生活中道德伦理的方针。

不过本章的取向,主要是把《圣经》当作一部文学作品(可能会拿来和《伊利亚特》相比较),因此建议各位先别在意里面故事是真是假,只要关心内容本身就好。《圣经》的作者群下笔时当然不作此想,基督徒更不可能这么做。虽然有人或许认为基督教早晚要式微,或觉得那些信仰虔诚的典范完全与现实脱节, 让人反胃。不过我还是得说,《圣经》里其实有很多很棒的故事是可以单纯从美学角度来细细品味的,例如约拿被大鱼吞下肚的那一段,或是大卫和歌利亚的战斗场面。

《圣经》中振奋人心的事件确实让人读来津津有味,但惊心动魄的桥段同样也能让人着迷。喜欢电影《生化危机》或影星史蒂文· 西格尔的人不容错过:参孙抓了三百只狐狸,随后还用驴颚骨杀了一千个人。《列王记下》中,四十二个年轻人惨遭两只母熊痛宰。参孙用赶牛棍击倒了六百名腓利士人1。此类细节并无特别的教化意味,但却像动作片的精彩片段一样,让人印象深刻。道金斯自己都承认《圣经》是部“引人入胜又具诗意的小说”。

“诗意”这两字用得恰到好处,因为《圣经》到处都有诗的踪迹。格言有之,华丽辞藻有之,意味深长的段落亦有之。例如《以赛亚书》中,我们读到了末日之时,上帝选中的人会“从列国中送回,他们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1。耶路撒冷本身成了一位母亲,住那的人民“在她安慰的怀中吃奶得饱”2,并“从中享受,必蒙抱在肋旁、摇弄在膝上”3。有些地方讲得就简单明了,如“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他的美荣,都像草上的花”4(这句是说,及时行乐,留心胜利稍纵即逝);“不可含怒到日落”5(如果你在生气,记得睡前要试图理清并解决);“谄媚邻舍的,就是设网绊他的脚”6(这句本身就很清楚);“名誉强如美好的膏油”7(这句亦然)。

以上的英文句子皆出自昔日英王钦定版《圣经》(King James Version),这部《圣经》丰富了日常的英文语汇,例如“good and faithful servant”(良善又忠心的仆人)、“O ye of little faith”(你们这些小信的人哪)、“thirty pieces of silver”(三十块银币)、“our daily bread”( 日用的饮食)、“the salt of the earth”(世上的盐)、“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以牙还牙,以眼还眼)、“out of the mouths of babes”(从婴孩口中)、“the blind lead the blind”(瞎子领瞎子)、“seek and ye shall find”(寻找,就寻见)、“no man can serve two masters”(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 而且其实这每一句都在钦定版的《马太福音》里找得到。而16 世纪被绑在火柱上活活烧死的宗教改革家威廉· 丁道尔(William Tyndale),把部分希腊文新约翻成英文,留给后世许多不朽的名句,像是“blessed are the peacemakers”(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the signs of the times”(时代的征兆8)、“let there be light”(要有光)、“eat, drink, and be merry”(吃喝快乐吧)。

一些冷静的观察家指出,《圣经》虽是道德思想的来源,却似乎无法作为一种模范。但身旁许多人皆笃信《圣经》是带给人启示之作,而且不管我们怎么看待,其中的词汇确实成了日常英语的一部分。因此,把《圣经》视为西方文明中最重要的书籍、欧洲文化的主要源头,似乎一点也不为过。诗人威廉· 布莱克也说:“新、旧约是伟大的艺术宝典。”很多人会不屑这种说法,但不妨想想,世上又有哪本书,甚至哪样东西,影响世人的程度能超越《圣经》;况且承认这个事实,并不代表一定是受其影响。

本文选自《如何读懂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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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 · · · · · ·

作者: [英] 亨利·希金斯
出版社: 中信出版集团/楚尘文化
原作名: How to Really Talk about Books You Haven’t Read
译者: 林步升
评分: 7.9

阅读经典,我们从来不缺理由,缺的是方法。

希金斯选取了多数人熟知但几乎不去读的经典名著,一箭穿心道出书中要旨,并通过挖掘作品能够激发人兴致的典故、名言、桥段、背景、冷门知识等,向我们指出了阅读经典的有效途径。

在希金斯机智风趣的笔下,无论是迷宫般的但丁《神曲》、滔滔不尽的《追忆逝水年华》,还是莎士比亚的皇皇巨著,这些以往令我们望而生畏的经典,一下子变得亲切起来。看完本书,我们会禁不住再次将手伸向它们。

作者简介 · · · · · ·

亨利·希金斯(Henry Hitchings),生于1974年,毕业于牛津大学、伦敦大学,英国著名文评家、历史评论家、语言学家。著有《约翰逊博士的词典:一本勾画世界的传奇故事》《文字的秘密生活:揭秘英语发迹史》《语言战争:体面英语的历史》等等。

你是否曾谈论其实没怎么读完的书,或觉得自己在文学和哲学上还能聊得更多?这本妙趣横生的经典阅读指南正是为你而准备的。

——《卫报》

见解鲜明,生动有趣。读完本书,会极为有效地引发读者对阅读的热爱。

——《每日邮报》

这本书教你怎么样可以不用读完,也能够去讨论经典。作者每一章都用心良苦,他希望读者不只是看了这些就出去高谈阔论,而应该读完它们。

——梁文道《开卷八分钟》推荐语

阅读使我们化身为旅人,带我们远离家乡,但更重要的是,因为阅读,我们在世界各地都能找到新的家园。

—— [英]简•里斯(Jean Rhys)

“告诉我你读了什么书,我就可以说出你的为人。”此话所言甚是,但若要我更了解你,便得告诉我什么书让你一读再读。
—— [法] 莫里亚克(François Mauriac),195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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