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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十二年》曾撼动了2014年世界电影圈 | 所罗门·诺萨普

我自出生起便是自由人,在自由州享受了三十多年的自由生活——然而一次绑架终结了这段自由:我被贩卖为奴,直到1853年1月获救,为奴十二年——别人建议我讲述一下我的这段经历,因为也许会有人对此感兴趣。

我在重获自由之后察觉到了北部各州对奴隶问题越来越强烈的关注。有些作家通过小说的形式用相对轻松的笔触展现了奴隶制度残酷的本质。这些小说的传阅量破天荒地高,同时也引发了热议。

对于奴隶制度,我只能结合我所知道的和我亲身经历的事来谈谈我自己的看法。我希望能坦率而真实地陈述一些事实。不管小说里所呈现的奴隶制度是更屈辱还是更残酷,我只想讲一讲我自己的经历,绝不夸大其词,让读者自己去评判。

我能确认的最久远的父系祖辈在罗得岛州一户姓诺萨普的家里为奴,我们随了这家人的姓氏。这家人中有一位后来搬到纽约州伦斯勒县的胡西克定居,他把我的父亲敏图斯·诺萨普也带了过去。这位先生在大约五十年前过世了,他在遗嘱中解除了我父亲的奴隶身份。我的父亲从那时起成为了自由人。

我如今能重获自由并回到我的妻子和孩子身边,多亏了一位名叫亨利·B·诺萨普的先生的帮助。这位姓诺萨普的先生是仙蒂山的著名律师,他是我祖辈为奴的那户诺萨普家的亲戚;也许正是因为这些渊源,他才一直向我伸出援手。

我父亲在获得自由之后不久就搬到了纽约州埃塞克斯县的密涅瓦镇。1808年7月,我在那里出生。我现在已经无从确认我们在那里到底住了多久。我们后来搬到了华盛顿县的格兰维尔,就在斯莱伯勒附近。我父亲在克拉克·诺萨普的农场干了几年,这位诺萨普先生也是老雇主家的亲戚;后来他去了莫斯街的奥尔登农场,这个农场就在仙蒂山的北面不远处;再后来,他去了从爱德华堡到阿盖尔的公路边的一家农场,这家农场现在的主人是拉塞尔·普拉特。他后来一直在这里干活,直到1829年11月22日去世。父亲去世后,留下了守寡的母亲和两个孩子——我和哥哥约瑟夫。我哥哥现在还是住在奥斯威戈县,就在奥斯威戈市附近。我母亲在我被迫为奴期间过世。

我父亲虽然是奴隶出身,他的辛勤劳作也无法让他逃脱我们这个不幸的种族所处的劣势;然而,勤劳和正直为他赢得了别人的尊重;许多仍然在世的旧识都会愿意为此作证。我父亲终其一生脚踏实地地务农,从未想过从事更卑微的工作,那些卑微的下人工作一般都是非洲黑奴的子孙在做。他让我们所接受的教育远远超过了我们这种家庭的孩子普遍接受的教育水平。他还勤俭节约地攒下了足够的财产,获得了投票的权利。他喜欢跟我们讲述他年轻时的故事;虽然他总是满怀着仁慈和最温暖的善意,甚至在讲起曾栖身为奴的家庭时也总饱含温情,但他对奴隶制度有着深刻的理解,对同胞低人一等的处境深感悲恸。他努力培养我们的道德观念,教导我们要寄信仰于视天下众生一律平等的上帝。很多年之后,当我遍体鳞伤地躺在路易斯安那州那间偏远而苍凉的奴隶小屋里时,我曾无数次想起父亲当年的教诲,心中唯一的渴望是让掩埋他的那一抔黄土也能替我挡住毫无人性的主人对我的残酷鞭笞。我的父亲在上帝的指引下走完了踏实而勤勉的一生,他如今长眠在仙蒂山的教堂墓地里,墓碑简单朴实。

我年轻的时候主要在农场帮父亲干活,闲暇时间喜欢读书或者拉小提琴——这是我当时最大的乐趣所在。小提琴一直都能抚慰我的心灵,它不仅能给与我同病相怜的人带来慰藉,也能让我自己暂时忘却命运的不公与多舛。

1829年的圣诞节那天,我和安妮·汉普顿结婚。安妮也是黑人,当时就住在附近。我们的婚礼在爱德华堡举行,为我们证婚的是镇上德高望重的蒂莫西·埃迪法官。安妮当时已经在仙蒂山住了很长时间了。她在老鹰酒馆为贝尔德先生工作,同时也在塞勒姆县的亚历山德里亚·普劳德菲特牧师家里做事。普劳德菲特先生主持当地的长老会工作很多年,他的学识和虔诚远近闻名。直到现在,安妮仍然对他的善良和教诲心存感激。安妮没法追溯她确切的血统,她只知道祖辈中有红种人、白种人和黑种人,但没法确定哪一种血统占主导。不过,三种血统混合让她的容貌奇特而悦目,非常与众不同。我母亲的血统中有四分之一的黑人血统,安妮的容貌跟我母亲有点相似,但还是有着很大差别。

那年七月,我年满二十一岁,刚步入成年。身边不再有父亲的教导和帮助,而是要开始肩负起对妻子的责任,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奋斗。尽管肤色让我受到歧视、现状也颇为寒苦,但我一直对未来满怀憧憬:我要努力干活攒钱,拥有自己简单温馨的小屋和几英亩地,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和舒适生活。

从结婚那天起到现在,我对妻子的深爱从未减少过半分;对孩子们更是宠爱有加,这种父爱只有体会过父亲对孩子柔情呵护的人才能真正理解。我觉得必须要交代清楚这些,因为只有这样,读者才能理解我在后来的困境中所承受的痛苦。

新婚后不久,我们就开始过起了小日子。当时我们住在爱德华堡最南面的一幢黄色的旧房子里。后来这幢房子被改建成了一座现代化宅邸,最近已归莱斯罗普上尉所有。人们把它叫做“堡垒山庄”。我们这儿建县之后,偶尔会在那里审理案件。1777年时,因为它在哈得孙河的左岸,靠近当时的要塞,伯戈因将军曾住在那里。

那年冬天,我找到了一份修筑尚普兰运河的活儿。监督那段运河修筑工作的是威廉·范·诺特维克,我们这些劳力的负责人是大卫·麦克埃克伦。运河在翌年春天通航,而那时我已攒下了一些积蓄,买了两匹马和其他跑运输所必要的东西。

我雇了几个得力的帮手,承包了从尚普兰湖往特洛伊筏运木材的生意。戴尔·贝克威思和来自怀特霍尔的一位巴特密先生陪我跑了几趟。一季跑下来之后,我非常熟练地掌握了筏运的技巧和窍门——在被迫为奴期间,我曾因为精通此道而帮一位可敬的主人出了不少力,也让贝夫河两岸那些笨拙的伐木工刮目相看。

有一次我顺着尚普兰湖跑运输时,有人怂恿我去加拿大看看。于是我去了蒙特利尔,参观了大教堂和其他一些名胜;随后去了金斯敦和另外几个城镇。这趟旅行让我对方位有所了解,这在之后也帮上了我的忙,我会在故事快结束时再次提到。

我顺利地完成了承包的筏运业务,我和雇主都非常满意。因为冬天无法继续跑运输,而我又不想闲着,所以我跟米达·冈恩订了一份伐木的合同。1831—1832年的那个冬天,我做了整整一季的伐木工。

1832年春,我和安妮合计着在附近承包个农场。我从小就习惯了干农活,也比较喜欢干这种活。于是,我在父亲曾劳作过的老奥尔登农场承包了一块地。我们带着一头奶牛、一只猪、一对刚从哈特福德的刘易斯·布朗那儿买来的犍牛以及一些个人物品和日常用品,开始了在金斯伯里的新生活。那年我尽自己最大所能,种了二十五英亩玉米和一大片燕麦。我在农田里勤恳劳作,安妮则勤俭地处理家务。

我们在那里一直生活到1834年。冬天农闲的时候,总是会有人找我去拉小提琴。只要哪里有年轻人聚会跳舞,基本上就会有我的身影。周围村庄的人都知道我的小提琴拉得不错。安妮则因为曾在老鹰酒馆工作过,厨艺远近闻名;在法庭审案期间,或者在其他一些公众集会的日子,安妮总被叫去谢丽尔咖啡馆帮厨,收入还算不错。

那期间,我们靠拉小提琴和帮厨攒了不少钱;再加上农场的收入,我们很快就殷实了起来。可以说,我们一家人当时过着快乐而富足的生活;或者说,如果我们当时没有离开金斯伯里,我相信,我们会一直过着那样幸福安稳的生活。遗憾的是,我们的下一步决定却让厄运悄悄临近。

1834年3月,我们搬到了萨拉托加斯普林斯,住在华盛顿街北边丹尼尔·奥布莱恩家的房子里。当时,艾萨克·泰勒在百老汇大街的最北端开了一家很大的旅馆,名叫“华盛顿堂”。他雇我帮他赶马车,我一干就是两年。之后我基本上只在旅游旺季时才在合众国酒店或当地的其他小旅馆干活,安妮也是。冬天的时候,我主要靠拉小提琴挣钱;修建特洛伊至萨拉托加的铁路时,我也干了好多天的劳力。

在萨拉托加时,我经常去西法斯·帕克先生和威廉·佩里先生开的店里买家用品。这两位先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我一直很敬重他们。所以,十二年后,我才会捎信给他们,那封信后面会详细提到。

我经常在合众国酒店碰到奴隶,他们陪着自己的主人从南方过来。他们大多衣着得体,看起来挺富足的,生活也比较安逸,没有太多烦心事。他们很多次跟我谈起关于奴隶制的问题,绝大部分都透露出心底对自由的向往。有些奴隶还热切地想要逃跑,甚至问我有没有什么可行的办法。但是,他们都知道,一旦逃跑后被抓回,就必须接受严惩;他们正是因为这种恐惧才一直没付诸实施。我一直生活在已经废除了奴隶制的北方,心里一直渴望着能在白人主导的世界里为自己挣得一席之地,我也觉得自己并不比有些白种人智商低;所以,我一直相信没有人会甘心做一个卑微的奴隶。对于那些支持或允许奴隶制度存在的法律或宗教,我实在无法理解其正义何在。对于那些向我征求意见的人,我都坚定地劝他们等待时机争取自由。

直到1841年春天,我才离开萨拉托加。七年前我们满怀期许离开哈得孙东岸那间安静的农舍,然而那种种愿望并未实现。我们虽然一直衣食无忧,但始终没有富裕起来。萨拉托加这个因为矿泉水而闻名世界的城市并不是我们这种勤俭度日之人的乐土,反倒是那些得过且过、挥霍无度的人更喜欢生活的地方。

当时我们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伊丽莎白、玛格丽特和阿朗佐。大女儿伊丽莎白已经十岁了,二女儿玛格丽特当时八岁,小儿子阿朗佐才刚满五岁。孩子们让我们家充满了欢声笑语,他们稚嫩的声音在我们听来如同天籁。我和安妮为这三个天真烂漫的宝贝编织了无数美好的梦想。不干活的时候,我常常带他们出门玩耍。孩子们总会穿上最漂亮的衣服,穿梭在萨拉托加的大街小巷或在林间嬉闹。我一看到他们就会忘却一切烦恼,我总喜欢把他们紧紧地搂在怀里,他们黑色的皮肤在我眼里就像白雪那样纯洁无瑕。

故事说到这里,我的人生尚未出现任何波澜——我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黑人,心怀最纯朴的爱与希望,为着更好的生活辛勤劳作。谁曾料想,转折点已然到来——我的人生突然陷入了无法言表的屈辱、悲伤和绝望。一道阴影逐渐向我袭来,然后很快就吞噬了我;我从家人的视线中消失,无法再沐浴自由的光芒,独自在漫漫黑夜中度过了很多很多年。

注:以上文字摘自本书第一章

作者: [美] 所罗门·诺萨普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原作名: Twelve Years a Slave
译者: 蒋漫
评分: 7.4

内容简介 · · · · · ·

由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为奴十二年》荣获2014年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女配角、最佳改编剧本三项大奖。所罗门·诺瑟普被送往的地方,正是汤姆叔叔在小说中被关押的地方;诺瑟普对那里的生活和事件的描述,也与我小说中的故事惊人的相似。——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作者)

《为奴十二年》来自所罗门的亲身经历。他本是一名生活在纽约州的自由黑人,随后遭诱拐绑架,从此开始了奴隶生涯。该书的出版影响了美国此后的废奴运动,影响了美国近代历史,被列入美国历史教材和学生必读书目,与另一部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并称为推动废奴进程的不朽经典。

作者简介 · · · · · ·

所罗门·诺瑟普(Solomon Northup),美国黑人,1808年在纽约州密涅瓦镇出生,1864年至1875年间去世。1841年,他在纽约被人绑架,被贩卖成为一名奴隶;1853年被解救后,他成了一位废奴主义者,并写作出版了他的回忆录《为奴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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