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的绅士(The Gentleman in the Parlour)

小说家间或不写小说让自己歇口气,我以为很好。每年写部小说,如很多作家必须所为,以谋一年生计,或因害怕自己若是保持沉默要被忘却,可谓一桩闷事。他们的想象力无论怎样丰富,心中未必总有一个急需表达的主题让他们不得不写;他们也不太可能塑造自己未曾用过的鲜活人物。他们若是有说书人的天赋并谙熟自己的技艺,或许写得出一篇令人满意的小说,但除此以外的东西只有靠运气。作家创作的每一部作品都应该是他精神奇遇的记录。这不可能做到。职业作家不能指望总是跟随这一目标,他必须时常安于写一篇技巧娴熟之作的较小业绩;不过,他心有此念却很好。人性的变化虽然无穷无尽,所以作家塑造人物可能从来不需要模型,但他只能处理合乎自己性情的那一部分。他替人物设身处地;但有些他不能涉足。对他来说,有些人太陌生,他把握不住。他描写他们是从外着手,观察与同情分离,鲜能塑造栩栩如生的人物。是以小说家倾向于复制同一类型;他们精明更换笔下人物的性别、身份、年龄和外貌;但你要是近观,就会发现他们乃改头换面的同一组人物。确实,小说家愈了不起,愈能塑造更多人物,但即使最伟大的小说家,这一数目也受制于他的个人局限。只有一种方法令他多少能够应付困境:他可以改变自我。这里,时间是主要因素。能够等到自身产生这一变化的作家很幸运,即他能以新鲜与独特眼光来观察眼前事物。他是变量,变化中的数量赋予他视为等同的符号以变更的数值。但某一条件下,场景变化也有很大作用。我知道有些作家做冒险之旅,但随身带着他们伦敦的房子,他们的一众朋友,他们的英国趣味与名望;待到返家,他们惊觉自己与出发之时全然相同。如此这般,一位作家是不能得益于旅行的。作家启程旅行,必须留下的一人就是他自己。

本书不像《在中国屏风上》乃意外所获。书中记述的旅行为我所愿;但我起初就有意将之成书。《在中国屏风上》我写得开心。同类题材我想再试手艺,但规模要更精细,并采用一种我能赋予明确模式的形式。这是风格的演练。一部小说中,风格必然要受事件影响,单一文风几乎行不通。心理描写的表达方式有别于事件叙述;而对白,至少应予人谈话正在进行的合理印象,必得摒除一成不变的效果。悲剧段落的文风也有别于喜剧段落。有的时候,你的叙述需用对话方式,随意使用俚语甚至有意为之的粗疏之言;别的时候,又要求使用你所能为的堂皇文句。结果肯定是锅大杂烩。有些作家很是看重语言之美,在这方面,唉,他们通常意指绚丽辞藻与华彩文句,他们罔顾素材特性,硬把它们嵌入同一模子。他们有时竟连对白也趋同,要你读的对话,说话者都是用四平八稳与精心造就的句子来交谈。这样一来,人物没了活力。没空气,你急着喘气。毫无疑问,这么做当然滑稽,但他们少有不安,因为他们鲜有幽默感。这一幽默特性,的而且确,他们以不耐之心视之。一部小说较好的谋篇布局,是让事件指导文风。一部小说的最佳风格,当如衣着考究者的服饰不惹眼目。不过,你要是喜欢为语言而语言,要是乐于将词语缀连成最令你惬意的序列以产生美感,旅行随笔或旅行专著就给了你机会。此时,或能为了文字本身而精雕细琢。你可巧妙运用自己的素材,让你寻求的和谐取信于人。你的风格可像一条宽广平静之河那般流动,而读者在河上安稳前行;他无需惧怕沙洲,没有逆流、湍滩或散布岩石的峡谷。当然,危险在于他会被催眠,留意不到你试图让他遣闷的沿岸美景。在本书中,我是否避免了这点,读者必须自己判断。我只请他铭记,没有比英文更难书写的语言了。不曾有人通晓它的方方面面。在我们久远的文学史之中,要找出写得完美的人,很难超过六位。

一九三五年
摘自本书《序言》


作者简介  · · · · · ·

威廉·萨姆塞特·毛姆(1874—1965),英国著名作家,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整个英语世界最畅销的作家之一。毛姆是一位成功的多产作家,在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和戏剧领域里都有建树。不过毛姆本人对自己的评价却很谦虚:“我只不过是二流作家中排在前面的一个。” 毛姆最知名、最畅销的小说《人性的枷锁》(1915)在其去世前的销量就已超过了一千万册。除长篇外,毛姆还是一个出色的短篇小说家,他的短篇小说有一百多部。1946年,毛姆设立了萨姆塞特·毛姆奖,奖励优秀的年轻作家,鼓励 并资助他们到各处旅游。1952年,牛津大学授予毛姆名誉博士学位。1954年,英王室授予他“荣誉侍从”称号。1965年12月16日毛姆在法国尼斯去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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