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a technology, the book is like a hammer. That is to say, it is perfect: a tool ideally suited to its task. Hammers can be tweaked and varied but will never go obsolete. Even when builders pound nails by the thousand with pneumatic nail guns, every household needs a hammer.

- James Gle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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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玫瑰(作者: 蓝紫青灰)

他们相爱,像是机缘的巧合,刻意的安排。只有他们知道,他们相爱,是上天注定了要他们相爱。

那是时间做的媒人,前世修得的姻缘。哪怕她不是他的初恋,他不是她的禁果。然而他们注定要相遇、要重逢、要相爱、要死守。

他们相爱,不是冲动,不是热血,不是盲目,不是将错就错。他们相爱,只是他们需要去爱。

安先生第一次遇见景小姐的时候,她正因着另一个人而沮丧伤痛,但这并不影响安先生对她的一见钟情,她那时的沉默一下子吸引住了他,让他在多年以后都记得那段路程的安静。

后来,安先生追她到江西,陪她看鸟,拍照片,陪她一起逛古旧的镇子,但即使她倒在了他的怀里,他已经吻了她,她也仍然没有明确地答应他。

再后来,安先生又追她到杭州,千辛万苦,万苦千辛,总算把她给追到手了,等着要结婚了,可偏偏他们的父母又有了龃龉……

这并不是一个所谓的罗蔓蒂克的故事。它充满了生活的精致琐碎和男女之间的勾心斗角。但,如果世间真有爱这回事,说的应该就是这样的故事。

这实在是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

作者信息

蓝紫青灰,女,上海人。

蓝紫天空,青灰瓦当。蓝紫青灰,此四色可述尽半生。蓝色的是梦想,紫色的是过往。青是云在青冥月在天,最后十分红处便成灰。有色不盲,有情皆醉。

代表作品:《离魂》、《十二楼》、《春风沉醉》、《爱是至奢华的一件事》、《随身而没》。笔触细腻,文字精当,故事既能深入,也能浅出,读之荡气回肠,掩卷存想。

图书摘要

  自从《飘》或是《乱世佳人》问世,年轻的女孩儿都会在写这么一句:她不过是爱上了爱情本身。从前是写在日记本里,后来是写在BBS上,再后来是写进博客里。在十几岁的时候看郝思嘉为梦中情人穿了一件爱情的外衣,在她家的门廊下像穿了盔甲的圆桌骑士一样闪着光,从此爱上了这个幻象,然后百折不回不屈不挠地爱他十多年,只是因为得不到。
  后来在二十岁的时候看昆曲《牡丹亭》,看杜丽娘在春天的花园里春情萌动,爱上了自己:看我如花美眷,却恨似水流年。没乱里春情难遣,蓦地里怀人幽怨。一个人在幽闺自怜,梦中有温柔多情的男生合了眼缘,一霎时天留人便,草藉花眠。末了才问他,是哪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早难道这好处相逢无一言?说到底,杜丽娘是爱上了自己的一片缠绵之心,而那男生,不过是恰恰好闯进了她的梦中。
  有多少爱情故事是这样开的头?起始于一个误会,误会爱情那件梦的衣裳,就是披了外衣的那个人。而那个人,藉着爱情的外衣,笑纳了那份柔情,到头来伤害了织梦与借出衣裳的主人。
  但景天知道她的爱情故事不是这样开的头。在她遇上他时,她在为另一个男人伤着神。那个时候的他对于那个时候的她来说,便如空气一般的透明。她对他视而不见,哀伤的眼神击中了他,让他觉得眼前这个美丽年轻的姑娘有着超凡脱俗的气质,要不是顾忌两人的身份年龄,他说不定当时就会问她的电话号码。
  很多的爱情故事始于一场误会。不是误会了爱情,就是误会了那个人,或是误会了某个事情。当事人未必是存心要制造这个误会,但误会之所以存在,自是对某人有利。
  景天和蒲瑞安的故事发端,就是由一个误会开场,至于结局好不好——那就等故事结束才说。
  关于两人的开始,在后来的日子里,景天和蒲瑞安把这个场景重演了无数遍,只是每一遍都不一样。
  有一次是在参加环塔汽车拉力赛上,两个人气鼓鼓地从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起就不说话,一直到过了库姆塔格沙漠,蒲端安忍受景天的沉默忍受了一路,景天的沉默让蒲瑞安对越野的热情变成了一把怒火,燃烧了整个库姆塔格沙漠,沙漠的沙随着呼吸堵在他的胸口,让他忍不住要发火。蒲瑞安咽一下唾沫,湿润一下干燥得起火的喉咙说:“好了,够时间了,你要再装牙痛,我就把我们两个人都扔在这南湖戈壁滩上。”
  景天解下遮住半边脸的丝巾,张口嘴给他看。里面牙龈是没事,咽喉却是红得像涂了辣椒粉,一嘴的沙子,呛得她喉咙肿了,这才一路不说话。蒲瑞安看清她的惨状,却开心地笑了,哈哈笑着吻上她干得起皮的嘴唇,亲吻中碰到彼此的牙齿,那里面嵌满了沙子。蒲瑞安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她的头发里,托着她的头吻她,手就像是□了米袋。蒲瑞安停了车,用依云矿泉水冲去她嘴里的沙子,再用这个水为她洗头。那情景,像是《走出非洲》里罗伯特·雷德福为梅里尔·斯特里普温柔地冲去湿漉漉长发间的泡沫,眼神相触,尽是温情泛滥。
  再有一次,蒲瑞安去日本开会,他是无论去哪里开三天的会都要带上景天的。景天因陪他去开会却把阿德留在了家里生着气,从上飞机起到住进箱根的日式家庭酒店就一直失语,蒲端安只当她是又在情景重现,十分配合地闭上嘴,和公司经理开完电话会议后,拿出日式薄棉布浴衣说:“够时间了,去泡温泉吧?”景天指指喉咙,比划了一个动作。蒲瑞安向里张了张,依稀看见一根鱼刺卡在了喉咙口。蒲瑞安戴上眼镜,用她的一把眉毛夹子把那根鱼刺取了出来,再往里轻吹西瓜霜,然后慢慢吻上去,嘴里是西瓜霜的苦凉气息。
  还有一次是景天真的在生气,坐上蒲瑞安的车就一语不发,蒲瑞安也不理她,开到半路,天色忽暗,车外飞沙走石,车顶上一片片叮叮咚咚的声音,引擎盖上有指头大的冰雹砸在上头,天空上还有闪电雷鸣。蒲瑞安把车开到高速路边上一处暂停点,冒着冰雹和雨水把车内一张薄毯子盖在车顶上,再进到车里时,衣裳半湿着,头上也被冰雹砸得生疼,心里冒着火,看景天仍是不说话,那菱角样的小嘴角倔强地抿着,别转头看着窗外的冰雹在马路上卜卜地跳,对他的湿衣湿发问也不问。蒲瑞安也气得不轻,摘下眼镜,把冰凉的嘴压在景天的唇上。景天张嘴咬他的舌阻止他粗鲁的亲吻,咬得蒲瑞安觉得有血腥气侵入他的嘴里,她的冥顽不灵让他的怒气高涨,他咬牙切齿地嘬着血花说:“跟我结婚!”
  许多许多的不同版本,都是从景天不说话开始,到蒲瑞安用亲吻来结束。他们的开始,从来都不是像爱情故事中郝思嘉和杜丽娘那样,只是爱上了爱情本身,而是爱上彼此这个人。
  最初的最早版本是这样的:
  那年春天,景天和一班大四的同学面临毕业,毕业实习是去的苏州工业园区的一家仪表工厂,接待方的主管就是蒲瑞安。
  那个时候的蒲瑞安,戴着一副无边眼睛,不苟言笑,穿一条面料与裁剪都极好的深灰色西裤,衬得他风度翩翩。上身多数是一件衬衫,穿在外套里面,光是从外套领口处露出的一点银灰色的衬衫衣领来,也看得出极好的品质。外套却是一件极普通的天蓝色的工装夹克,跟工人们穿的工作制服一模一样。当他一只手扶着曲线磨车床,一只手指着设计图纸对来实习的学生们讲着产品要求时,女生们眼睛里闪着崇拜的目光。
  工人的制服也是制服,女生对制服发出的诱惑从来无法抵抗。就那么一件天蓝色的工人制服,穿在宽肩长腿的男士身上,和威武的军装竟似没有多大的区别。男人在全神贯注工作时的姿态,比任何一个时候都好看。所以运动员们都美貌,凡是比赛都吸引观众。隔着玻璃橱窗看西点师傅裱花,看大菜师傅飞火掂勺,全都赏心悦目。
  那个实习期,女生们下车间去都像是踩在云端,说起这位蒲主管来,最多的便是猜测。有人猜他结婚没有,有人猜他有没有女朋友,有人猜他究竟有多少岁。说到这一点,女生就发出一声叹息。都说蒲主管那里都好,就是年纪太大了,他哪怕要是只年轻个三五岁,我就蹬了我男朋友,死追蒲瑞安。
  大四的女学生,年龄最大的不过二十二三岁,平时接触的男士,除了老师,就是助教,有的助教不过比她们大两三岁,但挂了老师和学生的标牌,就划清了界限。因此几岁就是一道槛,她们的男朋友又是同班的同级的男同学居多,看到三十岁以上的男士,自然当是老古董了。蒲瑞安这样的成年男士对她们狭窄的学生生活圈子来说,一来新鲜,二来稀有,自然就吸引了诸多的女生。
  不过花痴管花痴,议论管议论,却没人真的有所行动。这些女生中,基本上都有了男朋友,虽说实习期间不在一起,但联系也是少不了的。有人一到周末就回学校,有人则是去男友实习的地方,还有男友到苏州来的,游遍山塘虎丘各处园林。蒲瑞安人气虽旺,却是担了虚名。

相关评论

  
  这个故事没那么惊心动魄,作者又写得慢慢悠悠。优秀的中青年男人喜欢上了年轻美丽的女孩子,根据自然规律不遗余力地用自己老道圆滑的方式圈定人家,而在奋不顾身的年轻感情里受伤的女孩子自此贪恋这种温暖,两个人就这样自然地走向了婚姻的殿堂。最戏剧性的大约是最后的车祸让男人离开世界,但其实这也不算是怎样的冲突情节了——相比较韩剧以及神奇的青春小说因为仗着年轻天真而犯出的“天方夜谭”,在铺陈完一切和感情有关的文字之后作者聪明地给了故事一个结尾。
  说实话,我比较不喜欢的是一个故事读不完的感觉——这大多是因为很多人写东西都是随着情节发展而随意捏造人物性格,而非按照其性格而给读者一个看得到未来并能说服自己的休止符。景天和蒲瑞安两个人都是有趣而懂得踏实享受的人,他们的故事如果要写,那是可以写一辈子的,潦草结尾让人心生嫌隙;可就算写下去我也不会一直读下去,长期稳定给人造成“安全感”的惯性太过啬刻了。所以这样多好,读者作者两不相欠,此刻有真意既是最好。
  所以我也没舍得哭,就只是难过得心抽着。
  作者在书的文案里写,他们的相爱不是因为任何复杂的原因,只是因为遇见了之后天然因素作祟,一切都因为时间的推移而自然而然地发生。起先的《傲慢与偏见》,热恋时的《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再后来的《云中漫步》,到最后 了然,这故事一点都不遭人羡慕嫉妒,只是想从心里说——真是好得不得了。
  印象深刻的是景天第二次去亭子间的时候,蒲瑞安给她选了《自新大陆》听,在那时苏照不和谐的出现就像是宣告了他们携手后必将遇上的风雨的预兆——一如德九开头的沉郁。而随之而来不失暮霭温柔和磅礴的旋律,只是在告诉书里书外人,这一切都只是过云雨而我们,会从容平和地度过一切难关。想来这个细节是无心插柳,但细节就能让人回味成这样,实在难得。
  
  景天最后站在蒲瑞安的墓碑前,用一如既往坚定的口吻说“我是你一辈子的小景儿”,脑中立马闪现“你是我今生那杯茶”,顿然生出酸楚的笑意。
  或许是因为想到了《爱有来生》最后那句话了吧。
  茶凉了,我去给你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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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玫瑰(蓝紫青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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