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are wiser than we know.

- Ralph Waldo Em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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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享 | 没有“规则感”的人生,不足以安定 | 清夜无尘

安定指的是内心的安定——无论外界怎么变化,我心里都是从容、有条不紊、充满活力的;哪怕环境再糟糕,我相信我有能力去应付。

“规则感”是说对某些规律的把握程度。很多规律都是隐性的,如果认识不清或把握不住,内心就容易产生混乱,有一种“什么地方不对劲”的恐慌感。

我以前特别不会安排时间,明明我有很多时间,但我经常忙的时候忙死,闲的时候闲死,比如我会用大半天的时间写一篇文,然后午饭时间到了我刹不住车,转头埋怨张屁同学为什么中午要回家,然后下午三四点接大宝放学(那时还没有小宝),陪她写作业、检查作业,然后又得去忙晚饭。我的时间被分割得支离破碎,这种体验让我感到恐慌——仿佛不是我在控制时间,而是时间在控制我。

这种现象表面看来是不会分配时间,实质却是因为内心的角色混乱:在内心里我把自己定义为“自由人”,因为我不工作,不必受工作单位的时间限制,我想干什么,都有大片的时间供我使用。但我在现实中的角色却是妻子和妈妈,我必须得为这两个角色分出一些时间来,可我是怎么做的呢?我非常讨厌张屁中午回家,认为他占用了我本可以独享的时间;陪大宝写作业,我嫌她慢,有时会因此吼她,觉得要不是她那么磨蹭,我早可以去忙我自己的事了。然而事实却是,张屁工作的单位就在我们所住的家属楼几步之外,他中午不回家吃饭还能去哪里吃饭?大宝是个学习很认真的孩子,直到现在五年级也仍保持着班里前二的成绩,她已经很不错了,我还能要求怎么样!我所有内心的不舒服感都来自于,我不想为我在现实中的角色投入时间和精力,也许是因为我还是拽着我妈的衣角走路的小孩,也许是因为,我对现实角色理解不精准、不深入。

于是有关这点的“隐性规则”就可以归纳成:当一个人内心对自己的设定符合外界现实的时候,这个人就是安定的。

有一个词叫“漂浮焦虑”,是说不是由具体、客观的事物而引发的焦虑感,就像漂浮在空中一样令人把握不定。这是一种弥散性的焦虑。焦虑的存在并不是没有意义,但过多的焦虑和安定却是对立面:焦虑太多,人就不会安定;安定多了,焦虑就会少。

排除抑郁的情况(因为抑郁一定伴随着焦虑,但焦虑却不一定抑郁),如果生活中常感到焦虑,那么可以内省一下,是不是自己内心的“规则感”不够强。

就像这样:既想做这件事,又想做那件事;既想获得什么,又不愿付出相应的代价;拖延症,完不成任务会内疚,但下次还会选择拖延;不愿去做一些事情,却又不得不去做,所以内心很排斥、不甘;不知道做某件事情的意义何在……

刚看到一则新闻,说深圳某对打工夫妻为了挽救患“地中海贫血症”的女儿,四年连生三个儿子。评论中喷子很多,大多是些负性的、不负责任的说法,但也有很多善意的评论。我倒觉得,没有什么比这个女孩能活下来更重要,作为父母,让女儿活着,这是最大的心愿,也是最大的动机,连生三个儿子是为这个动机服务的,在此,父母知道他们最想要的是什么。至于三个儿子所带来的负担也是最甜蜜的负担,他们也许会感谢三个儿子的出生,并尽力去养。

如果把这件事情看成是“趋避式冲突”——想救女儿,但不想承担孩子太多所带来的负担,那么内心所承受的压力或焦虑感就会增长很多。这个时候也许该扪心自问:是放弃,还是继续?放弃很简单,但需要承受失去至亲的痛,作为父母,这是自己想要的吗?继续也没有那么难,但需要承担后续的责任,作为父母,准备好承担了吗?这两种选择哪一种更接近自己愿望的本质?

选择就意味着承担”,这点也可以作为一个规则,你是在道理上把它当成一个概念,还是在内心把它当成自己灵与肉的一部分,决定了你的焦虑感的多与少。焦虑感太重的人,恰恰是在承担方面缺失的人。

规则并不是为了限制人的自由,而是一根绳索,或一根立柱,有了它就不至于迷失方向。

有一个读者留言说,他非常喜欢吃狗肉,但经常被周围的爱狗人士骂个狗血喷头,这个结果让他很郁闷。下次再想吃的时候他就迷乱了:我到底该不该吃?吃了会有什么后果?吃狗肉有错吗?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呵呵,吃狗肉是合理合法的,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公民吃狗肉,你可以因爱狗不吃狗肉,但你不能限制别人吃狗肉。当然你可以谴责别人不同于你的这种“不道德”的做法,因为你有谴责的权利,但是谴责本身就表明了道德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因为你没有尊重别人的边界,你只是实现了自己的权利,而“忘记了”别人的权利。(当你觉得一个人做某件事是在他的权利范围之内,你还有必要去骂他吗?)这不是错与对的问题,这是与我们每个人的成熟与内心安定都息息相关的问题。

我回答说,有三个答案:第一是你可以选择不吃狗肉,只要你能忍受得了;第二是你也可以选择再吃,但要偷偷地吃;第三是,如果你的保密工作没做好,别人不小心知道了再来骂你,你可以回答他:“我吃肉,又没让你喝汤!”

但我觉得,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难就难在,这个读者的内心是不是有明确的边界感——自己做什么事情,只要没有触犯法律或影响到别人(没有吃骂人的那个人的狗),他真的不必感到内疚或焦虑。边界感是一种适用于每个人的规则,但在此还有更高一个层次的规则,那就是“道德让位于人权”。

“道德让位于人权”,如果讲得更深一步,那就是“道德规则是人们共同协商的结果,它的作用是使每个人的利益都得到保障”(皮亚杰语),后来科尔伯格又人们的将道德发展水平分为6个阶段:

  • 一、服从与惩罚取向;
  • 二、利己主义取向;
  • 三、“好孩子”取向;
  • 四、社会制度和法律取向;
  • 五、社会契约与个人权利取向;
  • 六、普遍的伦理原则取向。

童年期儿童大多处于第二个发展阶段(对自己有利的就是道德的),童年期末,少数儿童才能达到第三、四个阶段(“好人”是道德的,以及遵守法律的人是道德的)。而哪怕是成人,也只有少数人能够达到第五阶段,用俗话说就是“道德让位于个人权利”。第六个阶段是圣人(释加牟尼、甘地之类)才能够到达的水平,不提也罢。

所以说,人们在道德水平上的发展程度差参不齐,没必要为了他人的指责让自己受苦受难。

综上所述,我一共写了三种有关内心的“规则”,一是“对自己是谁的设定要符合现实”,二是“选择意味着承担”,三是“道德让位于人权”。还有很多没有想起来的,也是囿于篇幅,看官们有什么我没有提到的观点可以痛快留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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