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是20世纪西方著名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当代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原籍奥地利,后于1931年迁居英国并于1938年获得英国国籍。他一生从事教学和著述,自本世纪20年代以来,先后执教于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美国芝加哥大学和西德弗莱堡大学等著名学府
哈耶克享有巨大的世界性声誉,然而,他的这种声誉却是随着时代倾向的变化经历了几起几落之后才得以确立的。作为30年代奥地利经济周期理论的杰出倡导者,他在关于凯恩斯《货币论》(1920)的论战中败下阵来,从此,他丧失了一流经济学家的地位。但这一经历却使他转向政治哲学、法律理论和思想史的研究,并在这些领域取得极大的成就,他作为一个“自由意志论者”名声又传播起来,其影响远远超出经济学领域,成为一名不容忽视的大思想家。不过,作为一名伟大的经济学家,其地位却是晚至70年代之后才得以恢复的。当时,凯恩斯主义在西方国家走向低潮,福利国家政策实践的结果令人反感,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凯恩斯主义坚定的反对者,哈耶克自然应运再起,他的经济学说也再度引起人们的重视。1974年哈耶克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就是以此为背景。此后,哈耶克无论是作为经济学家,还是作为政治哲学家,都一直处于一生中最辉煌的地位,而且他的新自由主义观点对西方思想界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在美国,他成为正在兴起的“公民拥有充分自由权”运动的领袖;在英国,连公认最保守的撒切尔夫人也自称是哈耶克的信徒。
《通往奴役之路》(英语:The Road to Serfdom)一书在哈耶克的学术生涯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这本书为他赢得广泛的注意,他的世界性声誉就是由此奠定的。他在这本书中论证道,当时正在计划中的福利国家不是为个人自由的战斗在和平时期的继续,倒是朝着专制的方向迈出了一步。因此,他认为追求计划经济,其无意识后果必然是极权主义。为了反对这种计划经济,哈耶克有力地重申了他一贯坚持的古典自由主义观点,同时,也允许适度的政府活动,但这仅限于符合他的法治概念的那些活动形式。应该强调的是,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包括对许多有用的社会制度的赞赏,但这些制度只能是人的自发行动的后果,而不能是人设计的结果。这一论点是从休漠、亚当・斯密和苏格兰历史学派那里继承过来的,它在哈耶克的著作中占据了重要位置。由此出发,哈耶克认为,良好的社会不是简单地依赖于在政府所提供的法律框架内追求私利,相反,它应依赖于一套复杂的法律、道义传统和行为规则的框架,这套框架的特点应该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所理解和认同。书中,哈耶克对实行政府管控的计划经济发出警告,认为此举必将导致集权暴政。他进一步论证,若抛弃个人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将导致自由丧失、社会压迫、独裁暴政以及个人被奴役。哈耶克对当时英国学术界认为法西斯主义(包括纳粹主义)是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的抵抗这一观点进行了驳斥。他认为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和社会主义拥有诸多共同点,比如都实行中央经济调控、都将国家的地位凌驾于个人之上,等等。
《自由秩序原理》(英语: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又常被译作《自由宪章》,是“西方现代思想丛书”系列之一,全书分为自由与自由的诸种含义;平等、价值和功德;法治的起源;经济政策与法治;福利国家中的自由;工会和就业;货币政策框架;农业与自然资源等数章内容。 在英国保守党的推崇之下受到了学术界以及政治界高度关注,在1975年的一次保守党的会议上,新晋保守党党魁撒切尔夫人举起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大力地将其拍在桌子上,并斩钉截铁地说:“这本书才是我们应该信仰的”。这一幕被英国主流传记作家认为是新自由主义重归历史舞台的重要时刻,撒切尔夫人也和罗纳德·里根一起成为推动新自由主义风靡西方世界的“两大鼓手”,两人合力改写了世界经济和政治格局。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英语:The Fatal Conceit: The Errors of Socialism )系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经典之作,其于1988年经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首次公开出版,此书标题源自1759年亚当·斯密出版的《道德情操理论》。此书是哈耶克生前最后一部重要著述,集中阐释他数十年来同西方社会民主党理论家们的理论纷争的一系列思想主张,并使之系统化、完整化,最终形成“哈耶克思想”。该部著作是“哈耶克对自己毕生所反对极权社会主义的思想努力的总结”,全面而系统地批判了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是一种“致命的自负”、“一种谬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该部作品吸纳了《通往奴役之路》及其后来发展的诸多理论成果,从而使其社会主义批评系统化,此种系统化的理论基础既可以在哈耶克对笛卡尔式理性建构主义的尖锐批判中找到,也可以在其关于社会自生自发秩序的正面阐述中找到。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是20世纪西方著名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当代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原籍奥地利,后于1931年迁居英国并于1938年获得英国国籍。他一生从事教学和著述,自本世纪20年代以来,先后执教于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美国芝加哥大学和西德弗莱堡大学等著名学府,主要著作有《货币理论和商业盛衰周期性》(Monetary Theory and the Trade Cycle,1928?)、《价格与生产》(Prices and Production,1931)、《货币民族主义与国际稳定》(Monetary Na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Stability,1937)、《利润、利息和投资》(Profits,Interest and Investment,1939)、《资本的纯理论》(The Pure Theory of Capital,1941)、《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1944)、《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1948)、《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和哈里特・泰勒》(John Stuart Mill and Harriet Taylor,1951)、《科学的反革命》(The Counter-Revolution of Science,1952)、《感觉的秩序》(The Sensory Order,1952)、《自由宪章》(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1960)和《法律、立法和自由》(Law、Legislation and Liberty,1973-1979)等。1974年,鉴于哈耶克“在经济学界自亚当・斯密以来最受人尊重的道德哲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和冈纳・缪尔达尔(Cunnar Myrdal)一起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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