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英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散文家。毛姆原是医学系学生,后转而致力写作。生于巴黎,中学毕业后在德国海德堡大学肄业。1892年至1897年在伦敦学医,并取得外科医师资格。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莎》(1897)即根据他作为贝可医生在贫民区为产妇接生时的见闻用自由主义写法写成。1903-1933年,他创作了近30部剧本,深受观众欢迎。1908年,伦敦有4家剧院同时演出他的4部剧作,在英国形成空前盛况。他的喜剧受五尔德的影响较深,一般以家庭、婚姻、爱情中的波折为主题,其中最著名的剧本《圈子》(1921)。他的主要成就是小说创作。 代表作有:长篇小说:《月亮和六便士》(1919)、《人间的枷锁》(1915)、《大吃大喝》1930)、《刀刃》(1944)等和100多篇短篇小说,有小说集《叶的震颤》(1921)、《卡美里纳树》(1926)、《阿金》(1933)等。毛姆的作品除在英美畅销外,还译成多种外文。1952年,牛津大学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1954年,英王授予他“荣誉侍从”的称号。 1965年12月16日在法国病逝。

人生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

巨著《人生的枷锁》是毛姆的代表作,带有明显的自传色彩。书中主人公菲利普·凯里童年和青年时期的辛酸遭遇,大多取材于作家本人早年的生活经历;作家在这个人物身上,更是倾注了自己的思想感情和切身感受。但是,“《人生的枷锁》并非自传,而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里面事实和虚构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作家是依仗事实的启示,“使用小说家的权限,炮制了若干故事来写我创造的人物。”换句话说,在这本小说里,毛姆打破了事实的拘束,虚构了某些重大情节,塑造了菲利普·凯里这一人物形象。通过描写主人公的曲折遭遇,揭露社会从精神到物质上对人的折磨与奴役。虽说在菲利普·凯里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毛姆早年的某些影子,但他更像狄更斯笔下的大卫·科波菲尔,更像塞缪尔·勃特勒笔下的艾内斯特·蓬提法克斯和康普顿·麦肯齐笔下的迈克尔·费恩。因而,《人生的枷锁》成为继塞·勃特勒的《众生的道路》以后又一部取材于作者亲身经历、揭露维多利亚时代末期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主义作品,从而真正确立了毛姆在英国文坛的地位。

情迷佛罗伦萨(Up at the Villa)

美艳动人的玛丽•潘顿一年前失去了她深爱的浪荡子丈夫,好在丈夫因为车祸死得早,还为她剩下了点财产,加上她手头的一些珍贵首饰,倒也足可逍遥度日了。埋葬了丈夫,清理完家产后玛丽来到佛罗伦萨,租下近郊小山上的一幢美丽的古董别墅休养身心。玛丽多年的仰慕者、“大英帝国的建造者”埃德加爵士多年来飞黄腾达,即将荣任孟加拉总督,在受命前特地赶来佛罗伦萨向她求婚。但是一天深夜,只不过由于玛丽的一时情难自已,却导致了一出梦魇般的暴力事件。危急关头她不得已求救于声名远播的浪荡子劳利•夫林特,而通过他,她终于认识到否定了爱情——以及包蕴于其中的所有激情与冒险,也就等于否定了生活和生命本身。

客厅里的绅士(The Gentleman in the Parlour)

小说家间或不写小说让自己歇口气,我以为很好。每年写部小说,如很多作家必须所为,以谋一年生计,或因害怕自己若是保持沉默要被忘却,可谓一桩闷事。他们的想象力无论怎样丰富,心中未必总有一个急需表达的主题让他们不得不写;他们也不太可能塑造自己未曾用过的鲜活人物。他们若是有说书人的天赋并谙熟自己的技艺,或许写得出一篇令人满意的小说,但除此以外的东西只有靠运气。作家创作的每一部作品都应该是他精神奇遇的记录。这不可能做到。职业作家不能指望总是跟随这一目标,他必须时常安于写一篇技巧娴熟之作的较小业绩;不过,他心有此念却很好。人性的变化虽然无穷无尽,所以作家塑造人物可能从来不需要模型,但他只能处理合乎自己性情的那一部分。他替人物设身处地;但有些他不能涉足。对他来说,有些人太陌生,他把握不住。他描写他们是从外着手,观察与同情分离,鲜能塑造栩栩如生的人物。是以小说家倾向于复制同一类型;他们精明更换笔下人物的性别、身份、年龄和外貌;但你要是近观,就会发现他们乃改头换面的同一组人物。确实,小说家愈了不起,愈能塑造更多人物,但即使最伟大的小说家,这一数目也受制于他的个人局限。只有一种方法令他多少能够应付困境:他可以改变自我。这里,时间是主要因素。能够等到自身产生这一变化的作家很幸运,即他能以新鲜与独特眼光来观察眼前事物。他是变量,变化中的数量赋予他视为等同的符号以变更的数值。但某一条件下,场景变化也有很大作用。我知道有些作家做冒险之旅,但随身带着他们伦敦的房子,他们的一众朋友,他们的英国趣味与名望;待到返家,他们惊觉自己与出发之时全然相同。如此这般,一位作家是不能得益于旅行的。作家启程旅行,必须留下的一人就是他自己。

在中国屏风上(On a Chinese Screen)

这本集子很难被称为一本书,它只是可以写成一本书的素材。我喜欢旅行,因而周游列国。我喜欢旅行带来的那种无拘无束的自由感觉。时间从来没有像在旅行中那样宽裕,也许你有一份庞大的计划但仅仅完成了一部分,你仍然会觉得有空闲可以做任何事情。你有大量的时间可以尽情挥霍,而不必感叹光阴似箭或遗憾未能珍惜时光。虽然我认为有条件却不去享受旅行的闲适是件傻事,但我也乐意去体验艰辛。我喜欢美味佳肴,也不介意难吃的甚至单调的饭菜。在南太平洋时,我每天吃的都是牛肉汉堡,但胃口一点不受影响(不过我得承认当我回到旧金山,见到牛肉汉堡就反胃)。另一次在马来群岛的一个岛上,因为找不到别的食物,我一日三餐全靠吃香蕉果腹。自那以后,我对香蕉再未提起过兴致。我喜欢每天能在不同的地方过夜,环境好坏并不重要。我曾在西萨摩亚的萨瓦伊岛的一户人家打地铺睡了一夜,也在中国一条江上的敞篷小船里过了一夜,睡得都挺舒服。我还在一条小艇里的干椰子袋上睡觉,再也没有比那更难受的了,但我仍然乐在其中。那些夜晚的星光是多么灿烂!我喜欢结识各种各样的人,包括那些我不愿再见面的人。当你知道这辈子你们只会见上一面的时候,没有人会让你厌烦。揣摩一下你新认识的那个人究竟属于哪一类人,并将他与你所认识的同类人相比较,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将自己简单地归入某一类中,而识别出那些你所设想的特点和习性则会妙趣横生。就像你经常在大自然的美景中找到你所见过的某一幅画作的意境,你也会遇到和你读过的某部小说中人物类似的人。比如那些吉卜林笔下的人物,就常能在东方遇到。我不知道这些人物究竟是四十年前吉卜林先生在印度描述过的那些男男女女的后代,还是在反复阅读过那些精彩故事后逐渐变成这样的。听他在说话中用上那些著名的词语,或是看他似乎自然地抱有那种已落伍的处世态度,这往往令人觉得滑稽有趣。有时,自然是偶尔,你会遇见一个与你过去认识的完全不同的人,这种令人兴奋的经历无疑十分难得。你会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碰上他:一艘沿海岸航行的汽轮上,西藏边境一座高墙围绕的小城中,或是印尼阿鲁岛的一座可可种植园里。孤独和不寻常的人生使他自成一格,而不像芸芸大众,因为受到我们西方文明至少是表面的影响(外界对人的内心生活有多大的作用啊!)而失去了个性。这个人也许不很聪明,他甚至会显得有些疯狂。他也许是邪恶、虚伪、粗鲁、低俗或者野蛮的,但他是独一无二的!他简直就不属于我们这个群体。如果你爱研究人性,你会为此兴奋异常,你觉得与他交谈会给你和聆听伟大音乐作品同样的愉悦感。在他们身上有一种令人振奋的特质。因为在我看来,正是借助自然之力,他们使自己脱离了那引导世界的潮流而变得与众不同,而大自然是用来塑造他们独特个性的工具。

巨匠与杰作(Ten Novels and Their Authors)

1945年,毛姆应美国《红书》杂志邀约开列了一张书单,列举了其心目中的世界十佳小说,并为之撰写了系列书评,对这些名著的成书过程、写作手法、艺术特色一一做了点评,此后,温斯顿公司将这些文章结集出版,于是就有了我们手头的这本《巨匠与杰作》。在浩若烟海的小说世界中选择出所谓“十佳”,无疑是一项极不讨好的工作。那些捧着《克拉丽莎》黯然泪落,或是言必称《尤利西斯》的读者,看到自己无比推崇的作品居然未能入选TOP10(这是对自身情感与智商的何等辱蔑!),自然要愤愤不平,如同钟爱多年的球星或影星在呼声甚高的情形下却未能折桂一样,他们肯定是要发一通牢骚甚至骂上几句的。尽管毛姆本人在全书的开篇早已坦承,“我所列的书单极为武断。其实我完全可以再列出十部小说,以其不同的方式而丝毫不输之前所选,而且还能为选择这十部给出同样充分的理由”。可在随后的几十年当中,争议之声依然不绝,而《巨匠与杰作》也就在这争议声中同其讨论的经典一样成了经典,被视为文学评论的典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