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遇到生死抉择的时候,为什么我们常常违背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而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可是,当我们口口声声说生命至上时,为什么像福特汽车 这样的企业却会给生命贴上价格标签?如果我们尊重个体的权利,但为什么大多数人又会反对同性恋婚姻?我们认为法律必须保护合同的有效性,但为什么一些双方 自愿签订的合同却被法院推翻?
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思潮、我们的正义观,正陷入尴尬的两难选择当中。我们甚至怀疑法律是否是公正的, 因为法律无法回避个人的道德判断,无法做到中立性。我们能否找到另外一条道路,让我们的社会规范即体现人性,又体现客观性?“世界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的 迈克尔•桑德尔教授寻找的,正是我们期待的有关公正的第三条路径:培养我们每个人的德性,做出有道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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